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質量檢查通告(第四號)
2011年8月,部分媒體質疑承擔吉林紫鑫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紫鑫藥業)年度財務報表審計的中準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中準所)的審計質量。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中注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和《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質量檢查制度》的有關規定,于2011年8月至11月對中準所執行的紫鑫藥業年報審計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檢查發現的問題
中注協在對紫鑫藥業2010年年報審計項目的檢查中發現,簽字注冊會計師在項目審計過程中沒有保持應有的職業懷疑態度,在審計程序的計劃和實施、審計證據的獲取以及審計結論的形成方面存在不當。主要在初步業務活動、風險評估程序的執行方面存在不足,對預付賬款、收入、關聯方及其交易未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特別是在關聯方及其交易的審計方面違反了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和職業道德守則。
二、對相關注冊會計師的懲戒
根據檢查發現的問題及專家論證結果,依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會員執業違規行為懲戒辦法》,中注協懲戒委員會決定,給予中準所紫鑫藥業審計項目簽字注冊會計師劉昆、張忠偉通報批評。
當事人劉昆、張忠偉收到懲戒決定書后,在8個工作日內未提出申訴意見。對劉昆、張忠偉的懲戒決定自2012年1月16日起生效。
三、對中準會計師事務所的整改要求
針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中注協已向中準會計師事務所發出《整改通知書》,責成中準所加強質量控制體系建設,強化總所對分所的管理,限期進行整改,中注協將對其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檢查。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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