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財政廳關于責令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整改的公告
按照《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97號)第七條、第二十八條規定,會計師事務所(分所)應當向所在地的省級財政部門申請執業許可。經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工商登記注冊數據進行比對核查,現有廣州兆豐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等12家會計師事務所未按規定取得執業許可(名單詳見附件)。現責令以上會計師事務所根據《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許可和監督管理辦法》第六十五條規定進行整改,在本公告送達之日起15日(工作日)內整改完畢,并將整改情況向省財政廳報告。
特此公告。
廣東省財政廳
2022年12月1日
(聯系電話:020-83170155;地址,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北京路376號)
來源:廣東省財政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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